当前位置:主页 > 资讯 > 正文

中国三部门公布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

来源:中新网 阅读量:5344 时间:2024-11-14 03:40:32

中国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》,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。

财政部税政司,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、货物和劳务税司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13日表示,此次对房地产市场相关税收政策主要做了以下调整:

——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,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;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,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。

契税方面,将现行享受1%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,并明确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,即调整后,在全国范围内,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,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,统一按1%的税率缴纳契税。土地增值税方面,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.5个百分点。

——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,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,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。

增值税方面,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,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,原针对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。土地增值税方面,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,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%的普通标准住宅,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。

负责人介绍,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包括: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,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1.5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,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2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

负责人表示,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广州市和深圳市,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,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,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

负责人还强调,此次调整,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.5个百分点。调整后,东部地区为1.5%,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%,西部地区为0.5%。

声明: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,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,不代表本网观点,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投资有风险,需谨慎。

分享到:

我来说两句

推荐阅读

作者信息

picture

叶子琪

文章总数:

简介:作者没有留下简介。

精彩推荐

  • 覆盖新市民、老年人等群体 平安健康保险多措并举迎78保险公众宣传日

    覆盖新市民、老年人等群体 平安健康保险多措并举迎78保险公众

  • 长城资产上半年业务数据出炉,新增收购金融不良资产债权规模433亿元

    长城资产上半年业务数据出炉,新增收购金融不良资产债权规模43

  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陈道富:ESG不应成为新的约束,而是内在驱动力

  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陈道富:ESG不应成为新的约束,而是内在驱